事业单位改革一说也有几十年了,有许多话题可讲。草根说,不为附庸风雅,只为说法,讨些说法,或者给些说法。最近在www上看到在说到事业单位改革的动因时,有说因为某些事业单位成为财政负担,有说因为世界上除了中国外没有这种组织,特别是发达国家没有这种组织形式,等等,颇感诧异,总觉得有妖魔化的嫌疑。
这里说的事业单位改革,说得是事业单位中占绝大多数的国有事业单位改革。对于国有事业单位人们也常称之为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具有三个基本特性就是国有、国营和国家机器。国有事业单位的三国特性,事实如此,历史如是,无需举证。
国有。国有事业单位属于全民所有制,最基本的特征资产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
国营。国家资产,国家经营,是国有事业单位的财产属性的基本要求,也是建国来的历史。
国家机器。有说法认为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这种说法是有逻辑缺陷的。国家出资出人的公益事业,与其他个人或组织的公益事业是有本质区别的。事实上国有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职责是履行国家的部分职能和职责,保证宪法的履行和政府的施政。国有事业单位是共和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举国体制的重要组成,更是短短几十年使我国从一穷二白到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国有事业单位的设立是开国元勋的大智慧,更是国家机制的伟大创举。
三国特性决定了国有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和最终目的:如何提高国家运行的效率。也得出一个论点:比起事业单位财政和组织形式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国家职能和职责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