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
针对企业面临规章制度修改不当、招聘用工不当、劳动合同签订 不当、试用期使用不当、合同解除不当、违约金设置不当、劳动派遣 选择不当、用工形式不当等诸多方面的风险,7月25日下午,一场由2 007年6月29日正式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全新变革而引发的“ 劳资”双方激烈的辩论会,在西安高新区创业广场多功能厅火爆开坛。 辩论双方唇枪舌剑,气氛热烈。这是由高新区人事局、西安智联易才 公司,就新的《劳动合同法》而联合举办的“《劳动合同法》顶级律 师大辩论”。 此次“劳资律师大辩论——第三只眼看《劳动合同法》”辩论会,邀请了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课题组核心专家彭光华博士、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主任陈全等,分别扮演劳资双方,针对新近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所涉及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订立劳动合同原则、企业规章制度、担保禁止性规定等焦点,以不同的立场和角度,进行现场实战辩论,并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著名劳动法专家郭捷教授进行现场点评。通过现场劳资双方实战案例的剖析和辩论,使得英飞凌、ABB、高新区软件园等500多名参会的企业高管、人力资源经理,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和重大意义,让他们切实收获了“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新的《劳动合同法》与旧的《劳动法》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 新法更加注重的是约束用人单位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所以一些企业 难免对新法产生畏惧和不理解的心态。但一味地埋怨和回避都是没有 用的,只有按照新法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才是企业目前 的当务之急。对于现代的企业管理者来讲,应该积极主动地运用《劳 动合同法》保护员工和企业双方的利益,真正让《劳动合同法》成为 维权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手段。”参会的陕西高速交通工贸有限公 司工会主席时代如是说。 据悉,新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 国劳动领域近十年来最重要的一次立法,它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 有方式、用工成本、用工模式等带来全面的影响。因此,如何利用新 劳动合同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合理降低劳动成本,提升与员工的关系及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关注的重点。 此次“辩论”,是《劳动合同法》全国普法巡讲系列活动之一, 将在全国40多个城市举办,西安是这次巡讲的第4站,首站已于7月7 日在上海举行。同时,这也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西安市企业界 首次进行的大规模学习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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